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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医疗器械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结果公示

发布机构:  发布时间:2017-12-26  信息来源:  【文字   

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对抽验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核查的函》(粤食药监稽专函〔2016〕537号),在2016年广东省医疗器械抽验中,我市医疗机构(佛山市中医院)使用的医疗器械(一次性使用单极手术电极)说明书不符合规定,我局已于2016年9月要求上述医疗机构停止使用该品牌医疗器械。现相关工作已完成,按规定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。

附件:相关核查结果信息

 

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2017年12月26日


附件:

相关核查结果信息

标示产品名称

被抽查单位

标示生产企业

规格型号

生产日期/出厂编号

不符合标准规定项

核查情况

备注

一次性使用单极手术电极

佛山市中医院

金康特医疗器材有限公司

常规型

160512

随机文件使用说明

该医疗机构在获知涉嫌违法后立即停止了使用该品牌医疗器械。

该医疗机构虽然违反了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相关条款,但其违法情节轻微且未有医患反映使用该设备后有不良反应,不予行政处罚。